瑞赢说酬金之《酬金制白皮书》连载(12):推行酬金制模式的影响因素

发布日期:2025-10-27 00:00:00   来源 : 瑞赢物业    作者 :瑞赢说酬金    浏览量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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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物业企业在管的项目中采用酬金制的明显增多,但客观上讲,酬金制模式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存在很多影响因素的,一些制约酬金制大规模推行的因素还有待政策的支持。

——推行酬金制的影响因素

(一)业主和业委会业务能力素质的影响

      酬金制要顺利推进的前提是要有一个正常运作的业委会。业委会正常运作的要求很简单:不停摆,懂法律,讲道理。如果业委会停摆,年度预算、审计报告没人确认,增加预算外支出无法操作。如果业委会不讲法律,不根据物业合同约定或政策要求,只凭个人喜好,物业服务企业一定会无所适从。不讲道理的体现就是只要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所有费用均不同意支付。

      另外,部分业委会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因此,如果业委会本身的规范性问题未解决,酬金制的推行会遇到较大障碍。从现实角度看,业委会制度本身没有重大突破,其本身的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

(二)业主和业委会要熟悉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业主委员会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需要处理诸多事宜,如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同、协调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与社区居委会、基层政府进行沟通等。业主委员会在处理如上事宜时,通常面临对方有法务或法律顾问,而业主委员会不熟悉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容易陷入困境。另外,在日常工作中也可能在程序上出现纰漏。

      因此,业主委员会应当首先熟悉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哪些为法律禁止事项,哪些地方物业服务企业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业主委员会委员没有时间学习研究法律法规,也可以聘请第三方法律顾问对日常工作进行指导。

(三)需要建立规范的工作机制

      酬金制物业管理模式下,物业服务企业的报酬与其服务质量、业主满意度是息息相关的。在这种模式下,更要求业主委员会发挥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协调、沟通、监督的桥梁纽带作用。因此,建立业主委员会、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规范的工作机制尤为重要。不能仅仅依靠小区的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治理小区。

      建立规范的工作机制后,业主委员会可及时将业主提出的问题反馈给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物业服务企业需要做哪些工作也可以快速反馈给业主,加强了双方的沟通。另外,业主委员会还可以建立开放例会制度,定期和热心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召开联席会。联席会上双方就项目最近一周的管理情况进行沟通协调,对存在的问题或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研究,找出解决办法。

(四)诉讼等法律问题的影响

      随着物权法的出台、民法典的实施,尽管目前业委会作为诉讼主体已无法律障碍,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仍然存在法律风险。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的诉讼为例,如果以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原告,则存在仅对应提取的酬金享有诉权,对物业服务支出成本不享有诉权而主体不适格的法律风险;如果以业委会作为原告,业委会则存在因欠费业主与业委会之间无合同关系而主体不适格的法律风险。

(五)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信任度的影响

      包干制模式下,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到位,物业服务费如何支出业委会可以有所不问,但是酬金制模式下,业委会既要监督物业品质,又要监管物业成本支出花费,对于非专业的业委会成员来说,着实有点难。市场又没有专业可靠的第三方为业委会提供这方面的服务,或者说即便有,业委会是否愿意支出一部分费用来购买专业的服务也是个问题。

      另外,从物业服务企业本身角度来看物业服务费的使用情况,是否合理没有客观标准,一个秩序维护员的费用一个月是3000元还是5000元,甚至更高,确实很难说哪个合理,物业服务企业的支出到底有无水分,业委会也根本无法判定。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实实在在服务,老老实实做账,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可以在价格机制上进行引导和规范,适时制定物业收费“定额”标准,建立物业收取标准的参照物。

(六)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与义务对等问题

      比如小区排水管阻塞返水,法院认定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责任,赔偿金额为10万元。这一费用是应当从酬金中支出还是作为物业管理成本支出?再比如小区业主被盗窃,物业服务企业被判负有责任,赔偿的费用谁承担?再如说员工合同到期,物业服务企业不续约,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谁来买单?

      这些问题都没有标准答案,司法实践中也有大相径庭的裁决。给企业的建议是,对于这些问题均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清楚,以减少这方面的纠纷,但是实操中根本没有完美的合同,更多是需要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的统一。这些对物业服务企业来说,隐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

      酬金制模式下,物业服务企业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范围,实际上是非常复杂的法律问题,在酬金制推进的过程中,结合具体的案例,形成较为统一的操作实务,让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风险更为可控,是需要全行业探索的。

(七)多退少补产生的问题

      酬金制下,花多花少,都得用在业主身上,物业服务企业只按比例或固定金额提取约定的酬金。这种形式,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是各相关方都愿意接受的形式。但具体实施时,“多退”一般没有问题,结余部分可以留在账户上,也可以直接退还缴费人。“少补”就有可能引发各种各样的问题。

      目前物业费不足主要通过物业费调整以及业主自筹资金两种方式。物业费调整在实操方面,有很大的阻力。业主自筹方面,物业服务企业的角色主要是主持、协调、执行。工作流程是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资金来源建议,组织业主,帮助落实。为了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物业服务企业还是需要设计相应的实施细则,做好成本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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